缺失治理

高風險警示過早結案

要求合理性查證、覆核與證據留存。

常見根因

  • 只完成表單,沒有驗證資訊與交易合理性。
  • 規則產生警示後,調查與結案理由太薄弱。
  • 高風險案件沒有更高層級的覆核與證據。
  • 制度有寫,實際流程與系統紀錄卻對不上。

改善計畫

  1. 定義缺失、影響範圍與暫時控制。
  2. 找出人員、流程、資料或系統根因。
  3. 指定負責人、期限、證據與驗證方式。
  4. 由獨立角色確認改善有效,而不是只確認已完成。